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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学校计算机教室使用的有关规定(2011-9)
作者:大自然小学来源:大自然小学浏览:1600次'时间:2011年9月18日
   一、学校计算机室的设备使用及维护由学校校务办公室负责;
   二、学校计算机教室采用专人负责制,由两位计算机教师负责各自计算机教室的卫生及设备保管与维护;
   三、学校其他教师到计算机室上课采用进、出签单制度,如发现计算机出现故障,要在当节课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告给负责教师及总务主任;
   四、授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日常管理,严禁学生窜座、非正常使用计算机设备;
   五、授课教师负责授课期间计算机室的卫生及物品摆放,上、下午第一节上课的教师负责计算机室计算机的开启,上午第四节课与下午最后一节课授课教师负责关闭计算机与门窗;
   六、学生进入计算机教室上课,对号入座,人为损坏设备取消该学生评选学校先进的资格,同时该班级不能参加学校当月的纪律红旗评比。
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 
抚顺市大自然小学校
2011年8月25日